释义 |
法律分析: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如有特殊困难(如遇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国家经济政策调整、短期贷款拖欠等),不能按期缴纳税款,可以在规定的缴纳期限内向税务机关书面申请延期纳税;并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税务局追缴公司拖欠税款时,以公司的财产为限,不能追缴法人、股东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在一起,没有明确区分的,可以追缴股东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