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全国计划选派 21036名教师,其中义务教育阶段计划选派20041名,非义务教育阶段计划选派 995名,安徽计划选派986名,其中义务教育阶段计划选派900名,非义务教育阶段86名。 法律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原则上选派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骨干教师,幼儿园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学校管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选派教师普通话水平需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学。支教以全日制工作形式为受援地提供服务,时间为1年,鼓励延长支教时间或留任工作。按照学年开展选派工作。大学生实习支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不列入选派范围。短期的基层巡讲和支教、试用期教师也不列入选派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