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申请学位补贴需要什么证件?
释义
    申领学位补贴的证件包括:本地人员需持本市户籍证明,非本地人员需持公安部门出具的学生本人身份证及本市居住证明。申请学位补贴学校收齐证明材料初审后,报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核验。
    一、怎么迁户口?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的,应出示相应证件。
    二、西安市户口迁移要准备哪些手续
    1、投靠本市直系亲属
    (1)入户申请表;
    (2)移入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下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人员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移入地户口簿、户主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移入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农村地区的,要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证或村委会开具的宅基地使用证明;属拆迁、回迁安置的,须提供拆迁、回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迁往城市地区商品房小区的,提供小区物业部门出具的入住证明;迁往农村地区的,提供村委会出具的入户人员的居住证明;
    (6)外地生源的本市高校毕业生,未派遣就业,户口未迁回原籍,持本市学校集体户口卡,且现与本市居民结婚投靠落户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毕分办出具的未派遣就业证明(替换未就业证明);
    2、入户地址未登记户口或原户主已迁出,申请人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并供其居住的,或合法承租并持有使用证明的公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的入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移入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下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人员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移入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农村地区的,要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证或村委会开具的宅基地使用证明;属拆迁、回迁安置的,须提供拆迁、回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并供其居住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合法承租并持有使用证明的公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提供相关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迁往小区已立大户的新建商品房小区的,还应提供物业部门开具的入住证明;迁往农村地区的,提供村委会出具的入户人员的居住证明。
    三、无锡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毕业后在本市市区(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经济开发区,下同)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自费租房并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租房补贴:1.在锡各类用人主体引进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在锡科研院所引进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海外留学和港澳台毕业生),或在校获得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2.在锡各类用人主体(不含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引进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海外优秀留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每年根据QS和THE高校排名修订学校名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教育法》第三十八条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7 17: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