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令赠与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一、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是否应承担给付赠与标 是的。 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将赠与标的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交付受赠人,并转移其权利于受赠人,赠与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移转于受赠人,但是如果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赠与物的所有权一经移转于受赠人,赠与人一般不得撤销赠与。 但是,如果在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的经济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时,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二、如何证明转账是赠与 证明转账是赠与的方式如下: 1、如果父母出全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认定是只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无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 2、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的一方; 3、在银行提款时的票据,向开发商买房时也会有相关凭证,两种行为时间间隔短,数目一致,这样就能证明清楚房款的来源。 赠与合同的终止有以下几种事由: 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地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 3、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4、经过公证的赠予、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已经对财产进行了转移的赠予不可以撤销。 三、任意撤销权在赠与之后受哪些限制 任意撤销权在赠与之后受到的限制有:1、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任意撤销;2、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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