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外国公司的分公司应该要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和相应的责任与形式。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如果要在中国的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必须要选择适当的营业场所。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该要有自己的章程,外国公司还应该要向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拨付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部分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