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失踪五年如何起诉离婚 |
释义 | 丈夫失踪五年妻子能起诉离婚,如果丈夫失踪下落不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要求离婚,人民法院会依法受理并判决准予离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一、想离婚找不到对方的人怎么办 1.如果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之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判决离婚。 2.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已满两年,可以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按缺席判决离婚。 3.如果一方下落不明不满两年,另一方直接起诉离婚的,法院会受理,但缺席裁判时会慎重考虑缺席裁判。 4.如果对方只是拒不到庭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 二、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怎么解决 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的方法有: (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二)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三、起诉离婚不知道对方下落怎么办 对于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确定管辖法院后,原告应当向该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待法院立案受理,并进行审理。由于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如果符合一定条件,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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