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一般几天后通知去处理 |
释义 | 酒驾一般9天后通知去处理。只要当事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的半个月内到相关部门去进行处理即可,但相反如果当事人没有在预定的时间里选择去处理,这时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就有权利采取每天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等各种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需要在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半个月内,到指定的银行去缴纳相对应的罚款。 针对乘车人和行人以及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如果当事人没有任何意见的话,相关工作人员就会当场予以收纳相对应的罚款。一般罚款都会开具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如果当事人并没有收到相关部门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放的罚款收据,这时就有权拒绝缴纳相应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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