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 一、离婚起诉书,说明起诉离婚理由。 二、原告、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资料证明。 三、若原告认为第一次的证据有所不足,可在提交第一次起诉的证据的基础上增加与补充,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应多分得财产、获得抚养权等。 四、一审判决书。 还有其他所需的材料和证据: (1)结婚证明 (2)子女出生证明 (3)财产清单 (4)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