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出境申请被拒绝可能是因为申请人未满足相关条件或存在不良记录等原因。在此情况下,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1.《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出境入境管理机关对出境、入境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不具备出境、入境条件的,应当予以拒绝。 2.《行政复议法》 第十一条 行政复议是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要求复议机关依法重新审查,撤销或者改变原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救济方式。 3.《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对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法律依据说明,申请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出境入境管理机关重新审查其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