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质量控制方法与措施有哪些 |
释义 | 控制施工质量的形式有:事前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和事后质量控制。施工质量控制的重点是做好准备工作,坚持质量标准,通过分析提出施工质量改进的措施保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一、道路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1、做好质量策划,质量策划贯穿整个工程建设过程,是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使工程建设各过程处于受控的必要条件。 2、建立健全技术质量责任制,施工单位要严格建立健全部门责任制,五大员及特种工责任制,建立检查验收制度,例会记录制度,层层把关、责任到人,要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促进工程质量的总体提高。 3、把好施工技术关,坚持图纸会审制度,实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参加图纸会审,发现和避免设计中的误差和不合理,弄清设计意图,吃透设计要求。 4、加大培训力度,优选施工人员,提高他们的素质,提高其质量意识,树立质量第一、预控为主,为用户、为社会着想的四大观念,提高管理干部与技术人员精湛的技术技能,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必须有较强的质量策划,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能力。 5、严把材料采购关、检验关,打好工程建设物质基础。 6、加强现场检测与检验。 7、严格认真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做好工程行业创优工作。 二、国家规定工程质量不符合的怎么办 依法通过司法手段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安全标准。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低于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的,该约定无效,建设工程发生质量缺陷的,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承担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等责任;对于当事人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安全标准的,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承包人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区别是什么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人。 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2)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3)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4)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发包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 (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 (4)组织验收。 (5)支付价款,接收工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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