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房子是按户主还是户 |
释义 |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拆房子会按户主还是户口,你可以到征地拆迁公告中查看补偿方案。 一、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一、决策民主的原则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二、程序正当的原则程序正当就是要求政府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三、结果公开的原则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要求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应当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应当公告,房屋的权属等调查结果应当公布,补偿决定应当公告,分户补偿情况应当公布,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应当公布等。 二、拆迁房屋如何提出异议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三、房子发生拆迁怎么补偿 房子发生拆迁可以依据拆迁规定获得拆迁补偿。具体如下: 1、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3、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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