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省地质局下属单位 |
释义 | 河南省地质局下属单位如下: 1、河南省地质勘查院:负责对河南省的矿产资源进行勘查评价,提供科学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等; 2、河南省地矿物探院:负责对河南省的地下资源进行物探和探测,提供地质环境、工程地质、矿产资源等方面的技术服务; 3、河南省地矿水文地质工程勘察院:主要从事水文地质勘察、地下水资源评价、地下水环境监测和地下水治理等方面的工作; 4、河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负责对河南省的地质矿产资源进行实验室测试和检测,提供科技服务和技术支持等。 河南省地质局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及我省地质工作法律、法规、政策, 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履行全省地质工作组织实施、 地勘队伍建设管理、地勘行业发展改革职能,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保障能源资源安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服务自然资源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负责编制全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重大项目建议、省级地勘基金项目方案, 经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各类矿产资源勘查工作,重点开展国家战略矿产、我省关键矿产及清洁能源矿产(地热、页岩气、煤层气等)勘查,组织实施我省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4、负责组织实施或参与实施我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等与地质工作相关的重大工程项目。 综上所述,河南省地质局是河南省新组建的省直厅级事业单位,由河南省煤田地质局、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合并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影响地质环境的开发建设、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以及地质遗迹保护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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