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公证所需证件列表 |
释义 | 房产公证所需证件:1、各方身份证明;2、房产证、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财产所有权证明;3、协定书;4、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或代理权证明。申请方应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和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 房产公证需要的证件: 1、各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房产证、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有关财产所有权的证明材料; 3、双方经协定后草拟的协定书; 4、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拓展延伸 房产公证所需证件清单及办理流程 办理房产公证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证件。根据相关规定,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2.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和房产权属人);3.结婚证(如适用);4.继承或赠与证明文件(如适用);5.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如适用)等。办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准备所需证件;2.填写相关申请表格;3.缴纳公证费用;4.提交申请材料至房产公证机构;5.等待公证机构审核和办理;6.领取公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机构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在办理前与当地房产公证机构咨询,以确保顺利办理房产公证。 结语 办理房产公证,需准备身份证明、房产证及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委托代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并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具体流程包括准备证件、填写申请表、缴费、提交申请、等待审核、领取公证书。请咨询当地房产公证机构以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房产过户需要哪些证件 房产过户需要带的证件:(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房产公证需要以下这些手续:1、准备以下这些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要带上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2、填写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3、核对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4、签名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签名。 民法典办房产证需要哪些证件 办房产证需要的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房产证办理流程: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3、拿测绘图(表)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4、领取相关文件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6、提交申请材料。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房产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继承权公证需要以下这些材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房产赠与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2、赠与物为集体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3、房屋赠与过户的程序: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产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4、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5、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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