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办理。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个人办理社保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 2、没有办理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丢失的参保人员,需要提供本人户口页复印件。 3、特殊人群需要提供特殊证件复印件(如:伤残证、工伤证、低保证等)。 个人办理社保需要的资料主要是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照片等。个人可以携带上述资料自行前往当地的社保机构申报社保登记,在予以登记之后则按月足额缴纳其应缴纳的社保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