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规定,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因此四川到重庆就医,执行重庆医保报销目录。 法律依据:《四川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 第四条 异地就医实行登记备案管理,下列情形需先通过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一)退休异地安置和长期异地居住的;(二)因疾病治疗需要转至参保地以外就医的;(三)其他符合参保地规定可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就地急诊、抢救的,可在出院结算前通过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第十三条 异地就医人员发生的就医、购药费用,按参保地的待遇政策结算,需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需医疗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协议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