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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东省晚育津贴标准是什么
释义
    广东省的生育津贴是按照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总额平均数报销的,如果报销额比个人工资高,全部给个人,如果报销额比个人工资低,差额应由单位补齐后发给个人。根据2017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从98天增加到178天,晚育假增加30天,难产假、多胞胎生育假和流产假的假期天数也有相应的调整。
    法律分析
    广东省生育津贴是社保局按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总额平均数报销。如果报销额比个人工资高,全部给个人。如果报销额比个人工资低,差额应该单位补齐后发给个人:
    本人生育津贴=本人月工资/30天*产假天数;
    假期天数:
    (1)2017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17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8天产假增加了80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难产假。剖腹产、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拓展延伸
    广东省晚育津贴是为了鼓励晚婚晚育的夫妻,提高生育率而设立的一项政策。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申请领取晚育津贴。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如结婚证、医学证明等。申请材料提交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发放晚育津贴。领取晚育津贴的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领取地点为当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需要注意的是,晚育津贴的领取时间有限,如果错过了领取时间,就需要等到下一次领取时间。同时,领取晚育津贴的夫妻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领取凭证,以便顺利领取晚育津贴。
    结语
    广东省生育津贴是按照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总额平均数报销,如果报销额比个人工资高,则全部给个人,如果比个人工资低,则差额应该单位补齐后发给个人。生育假期根据新的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为178天,晚育假增加30天,难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广东省晚育津贴是为鼓励晚婚晚育的夫妻设立的政策,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申请领取。领取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领取凭证。
    法律依据
    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四条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17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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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9:3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