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直辖市的政协主席是正省(部)级 2、副省级市的政协主席是副省(部)级 3、计划单列市的政协主席是副省(部)级 4、地级市的政协主席是正厅级 5、副地级市的政协主席是副厅级 6、县级市的政协主席是正处(县)级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 第五条 中国人民政协的参加单位或代表或全国委员会委员,如有违反中国人民政协的组织法、共同纲领或重要决议而情节严重者,得由中国人民政协全体会议或全国委员会视其情节严重的程度,分别予以警告,撤换代表,撤销委员资格或撤销参加单位等处分。由全国委员会所给予的处分,如被处分者不服,得向下届全体会议提出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