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裁定和裁决有啥区别 |
释义 | 裁定和裁决的区别: 1、意义不同。裁决是法院此对案件进行裁断和判决。裁定是法院对案件中的某一事实进行认定。即一个案子里,只能有一个裁决,但是可以有很多个裁定; 2、定义不同。裁决:由上级或者争议双方同意邀请有关方面对争议的问题做出决定。裁定:人民法院就诉讼程序中的问题或补正判别书的笔误而做出的决定; 3、作出的机构不同。做裁决的一般是仲裁机构(我国各地级市的仲裁委),而裁定是由法院作出的。 裁定和裁决的区别拓展: 1、裁定: (1)审判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 (2)分书面裁定和口头裁定两种; (3)在中国,裁定由人民法院使用; (4)裁定只适用于在诉讼过程中出现的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 (5)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在法定上诉、抗诉期限内不发生法律效力; (6)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二审裁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是终审裁定。 2、裁决: (1)是法律仲裁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 (2)裁决作出后,审理案件的程序即告终结,因而这种裁决被称为最终裁决。 综上所述:裁决是对裁定和判决二者的统称。裁判也是对裁定和判决二者的统称,不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有时也指仲裁机构作出的处理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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