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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兼并的种类有哪些?
释义
    企业并购是指企业间的兼并以及收购。企业并购的类型有股权收购、公司合并以及资产收购等。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是一个公司成为另一个公司的一部分,涉及到两个公司。
    一、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的区别
    1、合并方式不同: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参与合并的原有各公司均归于消灭的公司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
    控股合并,是指一家企业购入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并已达到可以控制被合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持股比例。
    2、是否保有法人资格不同:
    通过控股合并,原有各家公司依然保留法人资格。
    但通过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只保留一个法人资格。
    3、合并的主要形式不同:
    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有:母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上市公司注销;上市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
    控股合并只有一种形式,即为企业通过收购其他企业的股份或相互交换股票取得对方股份,达到对其他企业进行控制的一种合并形式。
    二、公司合并会吸收债务么
    公司合并会吸收债务。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三、什么是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合并成为一个公司,吸收方在合并后以自己的名义继续经营,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合并方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同时承担被合并方的负债。公司合并,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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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0: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