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什么? |
释义 | 失业保险金应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领取条件包括缴纳满一年失业保险费、失业登记和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可根据缴纳年限领取不同标准的保险金,前12个月标准由缴纳年限决定,13-24个月为前12个月标准的80%。保险金标准应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领取期限根据缴纳年限计算。 法律分析 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拓展延伸 失业保险金的最低标准是多少? 失业保险金的最低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具体金额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异。一般来说,失业保险金的最低标准是根据被保险人的工作年限、缴纳保险费的基数等因素来确定的。在某些地区,最低标准可能是根据最低工资标准设定的。例如,在某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X元,那么该地区的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可能会与最低工资标准相对应。然而,具体的最低标准还需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建议您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失业保险金的最低标准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并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异。一般以工作年限、缴纳保险费基数等因素为依据。具体金额需参考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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