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强制执行 要回孩子的主要途径是通过到法院起诉,判决获得孩子的 抚养权 ,拿到抚养权,孩子就能要回。这里主要涉及的是如何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夫妻双方 离婚 后,要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只能是通过法院来获取抚养权,有了抚养权,孩子就能随有抚养权一方生活。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 ,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