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档案保管期限分为三种 |
释义 | 列为永久保存的档案,是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各项工作以至永世久代具有查考作用的档案;列为长期保存的档案,是不具有广泛社会意义和科学历史意义的,而属本机关在较长时间内进行机关工作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存的档案,是低于上述两个层次的,本机关在较短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 一、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二、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三、档案的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长期为16~50 年左右、短期为15年(含15 年)以下。 1、2006 年12 月18 日正式发布施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又将保管期限又改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又实行“标时法”, 分为30 年、10 年两种年限。 2、列为永久保存的档案,是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各项工作以至永世久代具有查考作用的档案;列为长期保存的档案,是不具有广泛社会意义和科学历史意义的,而属本机关在较长时间内进行机关工作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存的档案,是低于上述两个层次的,本机关在较短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 法律依据: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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