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注销登记要去哪里 |
释义 | 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 (一)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二)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三)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四)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五)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六)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七)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一、不予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形 (一)不予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形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3、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4、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5、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6、机动车未解除海关监管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登出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2)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提交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3)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4)《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5)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6)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应当在受到规定提交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被,做出核准登记或者帮准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核准通知书;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经登记机关登出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终止。个人独资企业办理登出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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