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伤残津贴最新调整? |
释义 | 法律分析: 伤残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300元。 伤残5-6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月增加235元;由企业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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