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贷款不下来怎么办 |
释义 | 买房子交了首付贷款办不下来的,借款人可以询问贷款人,了解贷款不成功的原因。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需要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如果仍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则只能通过其他合法的方式筹集购房的款项。 一、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履行哪些义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需要履行的义务: 1、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信息,如实向贷款人提供所有开户银行、账户、存贷款余额,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及相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3、贷款应当按照贷款合同使用。 二、借款合同订立前的主体资格如何审查 借款合同订立前的主体资格可以要求对方出具相应的证明单证,贷款人可以向有关发证单位核实是否属实。根据《民法典》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三、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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