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老房产证可以要回房子吗 |
释义 | 有老房产证可以要回房子。 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变更名下的房产证。办理房产证变更需提交相关资料,找到原建房手续,补办证件,同时提供置换的凭证,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屋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同时并存,同等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老房产证怎么过户 老房产证要过户应当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房管局给予回执单、按照回执单日期缴纳税金,凭完税证明完成房产证过户。 父母出钱买房,房产证是儿子名字,父母可以要回房子吗 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房子是父母出资购买的,可以要求收回房子。如果涉及离婚关于房子分割问题的话有下列这种情形,第一、一方父母全额出资 1.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除明确约定为对夫妻一方的赠与外,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2.房子落在对方名下(或双方),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二、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第三、双方父母出资 1.房子落在一人名下,这种情形较为常见,而且争议颇多,司法实践多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房子落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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