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 2.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 3.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用地。 一、小型养殖场如何用地审批 1、计划养殖者需持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及用地协议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2、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由乡镇政府牵头,会同区国土、农业、畜牧、环保等部门及计划养殖者对项目用地进行现场踏勘。畜牧部门具体审核畜禽养殖场规模布局及畜禽种类是否符合畜牧规划要求。符合规定要求的,由乡镇政府报区政府审批。 3、经区政府批准后,计划养殖者方可建设生产设施用地,而后经国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初验符合设计要求的,国土部门向经营者颁发设施农用地备案通知书,计划养殖者方准建设附属设施用地。 二、农业用地能盖房子吗 农业用地不可以盖房子。 农业用地是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又称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殖水面、坑塘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用地,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 国家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业用地。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该符合国家限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是尽可能少占农业用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该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申请流程如下: 1、经营者申请。经营者应制定设施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拟建设施类别、数量、规范和用地范围等,并和相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商量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等相关土地使用条件。商量统一后,两方签署用地协议,向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2、乡镇申报。乡镇政府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实行调查。符合条件的,乡镇政府应马上把相关材料上报县级政府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乡镇政府马上通知经营者,并讲明原由; 3、县级审核。县级政府组织农业部门实行审核,农业部门主要就设施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以及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和流转合同进行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