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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伪劣产品由哪个部门鉴定
释义
    

法律主观:
    


    伪劣产品有广义、狭义两种含义。 广义的伪劣商品如《 产品质量法 》中的规定。 根据该 法规 定,伪劣商品是指生产、销售的商品,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质量、性能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或冒用、伪造 商标 、优质产品标志、认证标志、生产许可证,或失去了使用价值的物品。 其特征是: 一是伪劣商品包括了假冒商品,二是其法律责任既可能是刑事的,也可能是民事、行政的。 狭义的伪劣商品是指作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对象的伪劣商品。 根据《 刑法 》分则第三章第一节和《产品质量法》第49条、第50条、第52条的规定,狭义的伪劣商品主要包括: 根据上述规定,狭义的伪劣商品,是指生产、销售的商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质量不合格或者失去了使用价值。 (1)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2)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产品; (3)不合格的产品; (4)失效、变质的产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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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4: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