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北京供暖温度标准如下: 18摄氏度,上下浮动2度,即16-20度。 供暖费收费标准: 集中供暖的计费方式有两种; 1、按面积分摊。这是目前主要的计费方式,按照每平米收取一定的运行和维护费用,一般在20-30元/每平米; 2、分户计量用热量。分户计量需要装计量表,计量表能够反映用户的实际耗能,然后根据耗能量收取费用。 供暖温度不达标的解决办法: 1、致电本小区物业或者联系为本小区供暖的供热单位。根据规定,供热单位6小时内必须入户测温、调节和检修。24小时内经检修温度达标的不退费,超过24小时仍未修好的,自报修之日起退费,直至室温达标; 2、如果供热单位不予解决,居民可以拨打北京市供热服务电话12345或各区供热管理部门及供暖所服务电话反映问题或投诉; 3、如果供热单位仍然拒绝处理,居民可以申请第三方检测,作为索赔或者起诉供热单位的依据。居民如果要进行室温检测,须到检测机构签订一份检测委托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第五条 规定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中断供热系统供暖以达到拆迁、征用等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