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会因为肺结核而面临拘留? |
释义 | 看守所收押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权威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和相关法律文书,不符合收押条件的不予收押。然而,患有肺结核的犯罪嫌疑人不属于不予收押范围。 法律分析 会拘留。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时,会要求办案机关出具权威医疗机构做出的该人体检报告及相关法律文书,凡不符合收押条件的,一律不予收押,肺结核是一种慢性传染性疾病,不属于《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规定的不予收押范围。 拓展延伸 肺结核患者是否会受到医学隔离措施的限制? 肺结核患者可能会受到医学隔离措施的限制。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和政策,当患者被诊断出患有活动性肺结核时,可能需要接受医学隔离以遏制疾病传播。医学隔离可以包括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住院或在家中进行隔离观察。这些措施旨在保护公众免受肺结核的传播,并确保患者接受适当的治疗和护理。但是,隔离措施的具体实施和时长会因国家和地区的政策而有所不同。重要的是,及时就医、遵循医生的建议和配合隔离措施,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 结语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十条规定,肺结核不属于不予收押范围。然而,肺结核是一种慢性传染性疾病,可能需要接受医学隔离措施以遏制疾病传播。在面对此类情况时,及时就医、遵循医生的建议并配合隔离措施,是保护自己和他人健康的重要举措。请注意,具体的隔离措施实施和时长会因国家和地区的政策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条 看守所对人犯收押前,应当由医生对人犯进行健康检查,填写《人犯健康检查表》,凡具有《条例》第十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 对于收押后发现不应当收押的,提请办案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对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犯,由办案机关负责鉴定。 《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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