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旅游合同定金是否需要全款支付? |
释义 | 旅行社签合同款要交全款吗?旅游法并未明确规定,一般是签订合同后交纳全款。旅游合同形式上有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纸质书面合同需双方签字或盖章,电子数据合同需承诺到达要约人,口头合同需当面承诺程序完成。如果双方确认旅游事项并签订确认书,合同也成立。若游客已交纳旅游团款且旅行社接受,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仍成立,游客不能以此为由否认合同成立或拒绝责任。 法律分析 一、旅行社签合同款要交全款吗 签订旅游合同时,要不要交全款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在实践中,一般是签订合同后交纳全款旅游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五十七条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第五十八条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下列内容: (一)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 (二)旅游行程安排; (三)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 (四)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五)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六)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七)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前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所载内容。 二、旅游合同成立的标志 1、旅游合同的形式,按照旅游合同的不同类别,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对于包价旅游合同,即传统上所谓的组团旅游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对于代办委托合同,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但最好是书面形式。所谓的书面形式,既包括纸质的书面形式,也包括电子数据形式。 2、不论是何种形式的旅游合同,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阶段。 3、纸质书面旅游合同成立的主要标志,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即旅行社和游客之间签字或者盖章。电子数据旅游合同成立的主要标志,是合同当事人,即旅行社或者游客的承诺到达要约人,表明电子数据旅游合同成立;口头旅游合同成立的主要标志,即合同双方当事人,旅行社或者游客的当面承诺程序的完成。 4、旅游合同签订前,如果旅行社和游客就旅游事项进行确认,双方签订了确认书,也表明双方的旅游合同成立。 5、按照《旅游法》的规定,包价旅游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但如果旅行社和游客尚未签订书面的包价旅游合同,但游客已经向旅行社交纳了旅游团款,旅行社叶已经接受了旅游团款,旅行社和游客之间的旅游合同成立。游客或者旅行社不能以未签订书面形式包价旅游合同为由,否认旅游合同的成立,进而拒绝承担相关责任。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规定,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时,应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包价旅游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详细说明旅游行程、费用等内容。旅游合同的成立标志可以是书面形式的签字或盖章,也可以是口头承诺或确认书。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旅行社已收到旅游费用并接受,合同仍然成立。因此,旅行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一般需要交纳全款旅游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修正):第五章 旅游服务合同 第六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修正):第五章 旅游服务合同 第六十五条 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修正):第五章 旅游服务合同 第五十八条 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下列内容: (一)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 (二)旅游行程安排; (三)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 (四)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五)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六)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七)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前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所载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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