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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事业单位退休病故待遇
释义
    事业单位退休病故待遇如下:
    1、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
    (1)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
    (2)病故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
    2、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
    (1)因公牺牲的,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
    (2)病故的,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20倍;
    3、退休人员病故待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来执行,一般需要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并根据个人情况发生规定月数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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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7: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