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贷款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 1、购房者与买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购房者、卖房者、委托的律师事务三签订的《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购房者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的价格与评估的价格取较低值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房者将房屋房屋交付给购房者; 7、银行复审通过后将房款给卖房者,向卖方的银行转账;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起办理过户、并且向买方的贷款银行抵押; 9、购房者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