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数额应当与被保险人因罹患重大疾病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生活费用支出以及其他合理支出的合计相当”。因此,重疾险赔偿金额应当足以覆盖被保险人因罹患重大疾病而发生的一系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生活费用和其他合理支出。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九条:“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数额应当与被保险人因罹患重大疾病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生活费用支出以及其他合理支出的合计相当。” 《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依据保险合同应当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应当及时履行给付义务,不得拖延、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