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 (2016年5月27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0年9月25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天津市供电用电条例〉等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三章保育与教育 第四章保育教育人员 第五章保障与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规范学前教育工作,维护学龄前儿童、保育教育人员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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