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租费怎么算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租房拆迁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般是由拆迁人、产权方及承租人共同签订的,承租人及共同居住人均能够享有一定安置补偿利益,但根据被拆迁房屋所处的城市、区域及具体规划等的不同,拆迁政策、补偿标准及分配方案也不尽相同,具体应以拆迁人对外发布的公告为准。 一、回迁房和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房价款方面的区别 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 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2、房子类型不同 所谓回迁房是指动迁后,把你安置回到原来的地方盖的新房子居住;而安置房则是离开原来动迁的地方,在其它地方安置房子居住。 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3、交易时间的限制不同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4、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 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而拆迁安置房的购买的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拆迁协议中进行约定。 5、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的使用用途来说受到了一定限制 安置房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二、拆迁奖励费用补偿 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三、拆迁补偿协议签订时要注意什么 (一)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主体资格 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第一项内容即是要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主体是谁。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首要内容就是要有适格的主体,《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中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 (二)拆迁行为的前提 当事人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条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三)被拆迁房屋概况 被拆迁房屋概况是否明晰,将影响被拆迁人可得的补偿款是否恰当合法。 (四)约定拆迁安置补偿事宜 拆迁安置补偿事宜的约定共分两部分: 1、拆迁房屋补偿费。 2、搬迁补助费及临时安置补助费。 3、其他补偿费。 4、协议履行的约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