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广东省高温补贴是每年的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法律依据: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第十三条 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高温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