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拘留最长37天。一般的刑事案件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 1.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对于认为需要逮捕的被拘留人员,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的一定期限内提请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按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被拘留人员被释放或逮捕,刑事拘留结束。而拘留后提交审查批准的最长期限为三十天。故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刑事诉讼法第82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