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宁交通违章处理指南 |
释义 | 办理流程:第一步:违法处理。 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第二步:到指定的银行网点缴纳罚款()。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海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区一中队地址:海洲街道勤俭路34号电话:0573-87233197海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违法受理处地址:水月亭西路326电话:0573-87233635电子监控处理网址:(注册登陆后即可办理)注意事项: 1、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前要需要绑定本人的机动车及驾驶证。 2、只能处理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下的电子监控记录(200元以上需要到交警大队业务大厅办理)。 3、处理电子监空记录后驾驶证累记记分达12分的不允许处理。 4、缴款罚款在线支付成功后电子监控才算处理成功。 5、该功能只可以为自己名下的机动车处理电子监控记录。缴纳交通违章罚款可通过下面2种方式: 1、通过各的《道路交通违法自助缴纳系统机器自助缴费。说明:对于不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车主通过在该机器输入机动车号牌编码、车辆发动机号码、刷取二代身份证确认车主身份,打印出交通违法行为裁决号码。领取裁决号码后,就可到业务大厅内的银联便民支付点,刷所有银联借记卡或信用卡(有银联标志就行),及时缴纳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处理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车主需到大厅内耐心等待,根据大厅内的广播叫号通知,到指定业务柜台受理。当事人在接受违法处理时,须在民警出具的处罚决定书上签署“对处罚无异议”并签名认可方予生效。 2、通过代理银行(工-行、建-行)柜面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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