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耕地可以建厂房吗 |
释义 | 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耕地是不可以建厂房的。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占用农村土地建设企业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不允许私自改变土地原有的用途。县级或市辖区级的国土资原管理部门负责当地土地利用开发建设的申报、审批工作,如果打算在耕地上建设厂房应先向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咨询,在当地政策允许地的情况之下可先办理土地性质的变更手续。在土地性质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再依据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开发建设。 一、生态搬迁政策要怎样 移民搬迁对象分为以下几种:(一)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村、户;(二)距离行政村中心较远,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落后,发展条件较差,基础设施配套困难,无发展潜力的村、户;(三)人口规模过小,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村、户;(四)距乡、村公路5公里以上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村、户;(五)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范围内,影响区内环境的村、户;(六)已规划或即将建设的水库库区范围内的村、户。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提供以下政策支撑:(一)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与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规划相衔接,并按法定程序审批,确保本行政区域移民搬迁安置计划的顺利实施。(二)对集中和分散安置的用地,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等手续。对集中安置点用地项目可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三)对移民搬迁后有复垦条件的旧村庄、旧宅基地,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复垦后,依据《陕西省新增耕地指标储备及收购置换暂行办法》,按项目实施复垦验收,并报备案,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省级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向移民搬迁安置区域倾斜,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四)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移民搬迁安置农户,按现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政策,免费登记发证。 二、耕地上种果树违法吗 耕地上种果树需要经过批准,否则属于违法行为。相关规定表示合理利用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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