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撤销、解散或破产等情形,且单位账户余额、结转人数为零才可以申请注销。
 (二)申请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时先持下列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审核:
 1、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
 2、单位注销的相关文件或证明。
 (三)单位凭经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到开户银行办理。
 注销申请前,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清理完毕:
 ①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通知职工办理提取手续;
 ②职工有接收单位的,为职工办理转移手续;
 ③职工无接收单位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公积金中心封存户并通知职工。
 二、相关法律知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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