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只有当月开出的还未认证的发票草可以作废,作废了之后,原来的发票就相当于是没开了,可以重新在开具正确的发票 如果是跨越的发票或者已经认证的发票,就不能作废了,只能红字发票冲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