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1、试用期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内包含的期限,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考核劳动者是否合格,劳动者也考核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这是双方的双向选择。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和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它受劳动法保护,即在劳动合同履行之初,合同双方有权选择一定期限。2、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就业后转岗或换工作的劳动者,未转岗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变更工种的,试用期可以重新约定。3、如果公司要在试用期内辞退你,需要给出明确的理由,并遵守劳动法的这些规定,这被认为是合法的行为。试用期被辞退最常见的原因是你的表现不够好,不符合工作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