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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形资产出资时要注意什么
释义
    以无形资产出资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公司拟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需满足“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百分之二十”的规定。
    (2)无形资产出资必须进行资产评估作价,最好由具有专业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和验资。
    (3)无形资产出资形式有一定限制,即无形资产必须符合可以用货币估价和可以依法转让的要求,股东不得以知名度、自然人姓名、劳务、信用、商誉、思想、特许经营权(包括业务资质,如不可转让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等作价出资。
    (4)涉及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发起人应以法定方式向公司交付该技术,确保公司在使用该技术上不存在障碍。
    (5)涉及以专利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出资的,应注意其剩余保护年限、是否许可第三人使用及其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6)用以出资的无形资产的权属应该无争议,如以专利、商标、设计、技术成果等出资,必须明确其权属,特别是要说明是否属于职务成果,权属是否清晰。
    (7)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需是对公司经营起到重要作用,能产生一定收益的无形资产,其评估作价应持谨慎性原则,不得低估或高估。
    一、股东的出资责任包括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主要履行以下出资义务:
    (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临时账户。
    (3)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然后,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股东在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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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