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分割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的方式: (一)一方主张经营权的,根据企业资产评估确认经营权人,由取得企业经营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权的,根据双方竞价确认经营权人,由取得企业经营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经营权的,按照个人独资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五条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个人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