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包括当事人双方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运输方式、风险损失、结算方式、产品质量瑕疵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双方违约责任和赔偿方案、争议处理途径和方式、质保期间,售后维修、争议处理途径和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