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保交满15年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是: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帐户存额÷120。 数额计算: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一般为8%)。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一、退休工资怎么发放?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是指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给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指数×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平均缴费指数=各年度缴费指数/缴费年限; 缴费工资指数=当年缴费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指根据参保人员退休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出来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不是指某个退休人员实际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数(因为在退休时无法预计),而是根据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测算出来的一个假定的指标。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发放办法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具体制定的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