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失爆炸罪与爆炸罪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过失爆炸罪与爆炸罪的区别包括如下: 过失爆炸罪和爆炸罪都是以爆炸危险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两者的区别在于: 1,主观方面不同,过失爆炸罪主观上只能是出于过失,可能是过于自信的过失,预计行为人可能对其爆炸造成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但轻信可以避免,也可能是疏忽的过错,即行为应预见其爆炸行为可能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并因疏忽而发生,爆炸罪由故意组成,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2,客观方面不同,过失爆炸只有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爆炸,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构成爆炸罪,爆炸罪的确立不会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实际后果; 3,主要要件的责任年龄不同,过失爆炸罪行为人年满16周岁才能构成,爆炸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法律规定这种犯罪处罚的起点较低,14岁以下的人犯爆炸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4,犯罪形式不同,爆炸罪分为既遂和未遂,过失爆炸罪必须造成重伤,死亡或重大公私财产损失,才能构成犯罪,因此,不可能发生未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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