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二审死刑开庭审查的内容
释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一审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被告人上诉,或检察院抗诉的,二审法院必须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合议庭应当在开庭前对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1、上诉、抗诉的理由及是否提出了新的事实和证据;
    2、被告人供述、辩解的情况;
    3、辩护人的意见以及原审人民法院采纳的情况;
    4、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5、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
    6、在侦查、起诉及审判中,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
    7、原审人民法院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意见;
    8、其他对定罪量刑有影响的内容;
    一、死刑案证人必须出庭吗
    并不是所有的死刑案证人都必须出庭,必须以上所述情形才需要出庭,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是否符合。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知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出庭作证:
    1、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鉴定程序违反规定或者鉴定结论明显存在疑点的;
    2、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有异议,该证人证言或者被害人陈述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
    3、合议庭认为其他有必要出庭作证的。
    二、死刑案证人必须出庭的规定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出庭,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这一惯例将被打破,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在下面规定的情况下应当出庭,这无疑是我国司法诉讼制度的一大进步。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知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出庭作证:
    1、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鉴定程序违反规定或者鉴定结论明显存在疑点的;
    2、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有异议,该证人证言或者被害人陈述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
    3、合议庭认为其他有必要出庭作证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6:5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