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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投交强险致人死亡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当事人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应当由机动车一方先承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责任,超出责任限额外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一、交强险外医疗费用损失如何划分责任
    交强险外医疗费用损失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故意与机动车相撞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没有买交强险,死亡应该怎么赔偿
    在没有买交强险的情况下,发生车祸致第三人损害的,赔偿义务人需在交强险负责理赔的赔偿限额、项目范围内,不区分事故责任先行予以赔偿。对剩余的、尚未得到赔偿的损失部分,再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比例依法分担损失、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未缴纳交强险,直接要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未购买交强险的,由机动车车主在应该赔偿的范围内先行赔付。交通安全法规定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赔偿,如果对方车主违反规定,没有投保的话,责任在车主,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这一部分,就由车主承担。
    三、只有伤残交强险怎么赔偿怎么办
    只有伤残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0.2万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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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7:21:24